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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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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14年度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
2013-12-18 10:40  

各部门:

为提高我院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和高瞻性。根据学院2014年度整体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坚持以教育教学工作为中心,坚持保常规、保运转、保发展的原则,就编报我院2014年专项经费预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项经费是指教学日常经费和行政日常经费之外具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经费,如党建、后勤、教学、科技、学科、图书、设备、修缮、人员、外事、体育、学生、基建、其他等。

二、专项经费由各部门本着节俭,必需的原则申报,要与学院的整体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紧密结合。

三、编制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时要根据财务处提供的表格逐项填报,要同时提供合理的测算依据。各部门在填报时要按照今年学院下达的财务支出预算明细表中列明的专项经费的顺序填报,新增的专项填到最后。

四、图书及固定资产的购置需附可行性报告,统一报国资处,各系申报拟购教学仪器设备的需加送教务处一份。无测算依据或可行性报告一律不予受理。

五、对各部门上报的专项经费,经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提交院党委会批准。经学院审批的专项经费列入学院部门预算,原则上不再追加。无预算的项目一律不予报销。

请各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对预算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于12月25日前将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预算表格及电子版报送学院财务处。

联系人:莎日乐 联系电话:6585309

附件:1、2014年机关专项预算指标

2、职能部门、教学部门专项经费预算表

                                财 务 处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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