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系统一领导下,组建课程组。
2.按照学院课程建设的要求和条件组织制定并主持实施课程建设规划,在聘期内建成校级精品课程。
3.组织制订或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
4.组织本课程的教学活动(包括教学计划、课程讲授、教学进度、辅导、答疑、试卷、阅卷、习题等)。
5.负责本课程教学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的改革。
6.负责本课程的教材建设。
7.组织申报本课程范围内的教学研究项目。
8.承担本课程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9.推荐本课程教师申报各级各类教学奖励。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邮编:010051 电话:0471-3977550
版权所有:黄金城hjc30vip5678 - 文学院 邮箱:hhmywxy@163.com
技术支持:Gilbaga ICP备案编号:蒙ICP备050004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