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呼和浩民族学院2022—2023学年度“五·四”系列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共青团工作实际情况,经推荐、评审、公示等程序,推荐文学院团总支申报“五四红旗团总支”;文学院2022级中文一班团支部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文学院刘晓(工号:53020016)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文学院陈煜22000505,白绍君22000506,杜雨阳22001856,冯凯22001607,郝雨晨23200563,李委22000330,马学伟21000274,孟祯21000293,苏日雅22100229,苏晓北21000275,图拉古日22100186,吴玉泉22000571同学申报黄金城hjc30vip5678“优秀共青团员”。公示期为3天。如有异议,请及时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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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文学院总支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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