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基础教育学院学风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生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学生的集体观念,发挥班集体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中的作用,为促进良好的班风和院风的形成,根据学校有关精神,结合基础教育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早、晚自习参与对象:全体新生
二、早自习时间:周一至周五早 6:40—7:20
晚自习时间:周日至周四晚 19:30-21:20
三、早、晚自习地点:各班级到指定地点
四、纪律要求
(一)早、晚自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原则上早、晚自习时间不允许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在易班请假,班主任老师同意。
(二)早、晚自习时间禁止玩手机、接打电话、高声讲话、擅自离位、饮用食品,不得影响他人学习。
(三)如需上厕所,提前与学生会值班人员报备。
五、管理和检查方法
(一)上早晚自习班级的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认真做好考勤, 考勤结果作为学生综合测评一部分,与年度评奖评优挂钩。
(二)对早、晚自习旷课和违反早、晚自习管理要求的学生,视情节实施必要的教育和处分。对于一周内迟到或早退 3 次及以上或不遵守早、晚自习制度的学生将给与警告处分,对一周内旷课3次以上将给与严重警告处分并取消学年评奖评优资格。
(三)校学联与校自管会每周不定期对各二级学院早、晚自习出勤及纪律进行抽查,及时在校园网上通报有关情况。
六、课程要求
如发现有旷课与替课,累计三次给与通报批评处分。课程请假解释权归该任课老师所有,请假须有易班请假条,且班主任与辅导员全部通过,才可生效!
七、奖惩制度
1、对班级违纪负责人的惩罚制度
各班级负责人若出现代签、谎报等不负责情况,累计3次将予以通报批评处分;超过5次将予以学业警告处分,撤销其所任职务,取消其当学年的各种评奖评优评先资格、奖学金和申请助学金资格。
2、对违纪同学的惩罚制度
违纪达3次在学院公示墙公示,并予以通报批评处分,违纪达5次予以学业警告处分,取消其当学年的各种评奖评优资格、奖学金和申请助学金资格,并交予学院学生处处理。
注:违纪行为包括迟到、早退、缺勤、吃东西、睡觉、玩手机以及聊天等行为。
八、基础教育学院严格按照本管理办法,管理新生的早晚自习。
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黄金城hjc30vip5678基础教育学院管理条例》最终解释权归黄金城hjc30vip5678基础教育学院学工办所有。
基础教育学院学工办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