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dy{ margin-top:0px; margin-bottom:0px; margin-left:0px; margin-right:0px; padding:0px; font-size:12px;} a{ color:#000000; list-style:none; text-decoration:none;} a:hover{ color:#000000; list-style:none;} .STYLE1 {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3px; color: #ffffff; font-weight: bold;}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部门首页 | 组织机构 | 师资队伍 | 下载中心 | 制度建设 | 党建工作 | 学校首页 
  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中西部高校青年教师专业能力发展数字化培训的通知
2023-08-30 13:06  

各二级学院:

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中西部高校青年教师专业能力发展数字化培训的通知》(教师司函〔2023〕17号)要求,黄金城hjc30vip5678可选派14名青年教师参加培训,其中: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项目4名,青年教师融合式教学进修项目10名(清华大学3名、复旦大学1名、华东师范大学3名、厦门大学1名、西南财经大学1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1名)。请各二级学院做好青年教师的选派工作,年龄不超过40周岁,每个学院可推荐2名青年专任教师,学校将择优选派参训。参加培训教师,根据学习需要和项目要求,自行选择课程,所选课程与本人所教的学科专业相符和相似,且每人限报一门课程,培训时间为一个学期。

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1日上午10点前将推荐报告及《选派教师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人事处4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imnc.edu.cn)。


附件: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中西部高校青年教师专业能力发展数字化培训的通知

2.2023年中西部高校青年教师专业能力发展数字化培训选派教师名单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8月30日


关闭窗口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Copyright All Right Rea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电话:0471-6585072  传真:0471-6585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