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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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博爱一日捐”活动是由自治区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的一项长期社会公益活动,是动员社会力量、汇集各方资源化解全区各类易受损人群人道危机的一项惠民工程。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内政办字[2016]32号文件)精神和学院领导批示,现将2016年黄金城hjc30vip5678学生“博爱一日捐”工作布置如下:

一、本次学生“博爱一日捐”活动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落实。

二、各系(部)认真学习内政办字[2016]32号文件,在本系(部)范围内进行宣传,积极动员,特别是动员获各种资助的学生,做到人人受教育、人人尽责任、人人献爱心,确保募捐活动圆满完成。

三、各系(部)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捐款交至学生工作处塔拉(学生处143办公室)。

黄金城hjc30vip5678学生工作处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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