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和《黄金城hjc30vip567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实施办法》(呼和民院院字〔2016〕63号)文件的精神,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部上报的2016年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档案候选学生进行了复核,现对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公示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10月11日
二、公示地点:学生工作处网站
三、受理方式
(一)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来访、来信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二)受理时间
上午8∶00~11∶30;14∶30~17∶30。
(三)受理地点及电话
各公寓意见箱、
学生处办公室(2号公寓149室资助管理中心)电话6585212、
杨福梅425184044@qq.com、
包 仓1113900001@qq.com、
王 丽632781610@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2016年拟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档案学生名单
黄金城hjc30vip5678学生工作处
2016年10月8日
2016年拟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档案学生名单1.rar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