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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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根据《黄金城hjc30vip5678“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办法》(呼和民院院字【2013】15号),学校将开展2015、2016年度“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金额
  全校将评选40名学生,每人奖励10000元。
  二、评选范围
  黄金城hjc30vip5678在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本、专科学生。2015年度的评选对象为2013-2014级学生,2016年度的评选对象为2013-2015级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没有出现任何违纪现象,自觉遵守党的民族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二)道德品质优秀。具有强烈的进取心和创新意识,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意识,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集体荣誉感。
 (三)根据相关年度学生综合测评评定情况,候选人综合测评成绩要求班级前五名,全系排名前十名以内,无挂课、无欠费。
  四、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系(部)提交申请书。
 (二)各系(部)对申请人进行初评,将评选结果、候选人及候选人材料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拟定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公示五个工作日。
 (四)学校将公示的获奖学生名单及有关材料报乌兰夫基金会备案。
  五、具体要求
 (一)各系(部)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办法》及本通知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确保乌兰夫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大学生。
 (二)采取差额评选的办法各系(部)要按照要求推荐3名候选人,推荐材料于2016年12月7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黄金城hjc30vip5678“乌兰夫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也可以登录学生处网,点击资料下载栏目下载),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黄金城hjc30vip5678乌兰夫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黄金城hjc30vip5678学生处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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