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民院院字[2015]18号
按照内教学工字[2011]7号文件精神和呼和民院院字[2011]71号《黄金城hjc30vip5678关于成立人民武装部的请求》决定,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处人员变动情况,对我院人民武装部人员进行如下调整:
学生工作处处长杨福梅同志兼任武装部部长,副部长由学生处副处长包仓同志兼任。
下设以下内部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军事理论教研室,主任由包仓兼任。
征兵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丽兼任。
军训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白龙兼任。
武装部工作职责:
人民武装部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指示要求;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认真组织实施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负责国防教育和军事教研室建设,承担全校学生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年度大学生征兵及兵役登记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军民共建”和“双拥”工作;负责新生军事训练工作;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