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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群众评议的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
  2011年各项工作已基本结束,请各党总支、各部门及时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处级班子)和组织生活会(党员),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2012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同时,要结合年度考核和党员民主评议等,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各党总支于2012年1月12日前,将两会召开情况及群众评议表以书面形式报学院组织部。
  特此通知
   

                             黄金城hjc30vip5678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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